彰化縣私立維多利亞幼兒園 幼兒餵藥託藥辦法
依據:《幼兒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》第 11 條規定,幼兒園應訂立託藥措施,
並告知幼兒之法定代理人。教保服務人員受幼兒之法定代理人委託協助幼兒
用藥,應以醫療所開立之藥品為限,其用藥途徑不得以侵入方式為之。教保
服務人員協助幼兒用藥時,應確實核對藥品、藥袋之記載,並依所載方式用藥。
二、 如幼兒有咳嗽、發燒、眼疾、下痢等健康異常狀況,請留在家中休息至康復,
還請家長們主動告知老師幼兒之不適,並盡速就醫,切勿延誤醫治亦或隱瞞
病情。
幼兒體溫在未服退燒藥後24小時體溫穩定未發燒,才可返校入園,學校將「不
實施服用有退燒藥」之托藥單,並將通知家長攜回孩童自行照顧。
四、 配合衛生局宣導,為確保幼兒用藥安全,託藥以醫師處方藥為限,不代餵(擦)
任何成藥或「保健食品」以及任何侵入性藥劑(例如:塞劑)。
幼兒如需在學校請老師餵藥時,請家長配合下列事項:
1.為顧及幼兒用藥安全,如未在當日聯絡簿的家長欄寫託藥單恕本園無法幫您的寶
貝餵藥。
2.為顧及幼兒用藥安全,託藥以醫師處方藥為限。
3.請在藥品、藥袋及藥水瓶上註明姓名。
4.幼兒在園期間如需園方協助用藥,需在當日聯絡簿的家長欄填寫託藥單,包括用
藥時間、方式、份量等,以及家長簽名(全名),做為幼兒用藥之依據。
5.老師收到家長託藥單,將遵循託藥單上的方式進行服藥動作,為避免幼兒忘記服
藥或服錯藥,請家長務必配合以上事項,以維護幼兒服藥安全與身心健康。
6.老師僅受託協助家長幫助幼兒餵藥,不負任何醫療責任,幼兒之用藥後反應,
家長願自行負責。
- - - - - - - - - - - -幼兒餵藥託藥辦法 家長通知單回條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
親愛的家長:
以上為本幼兒園託藥辦法,煩請家長詳閱後打勾簽名,並將回條繳回各班老師。
班級: 幼兒姓名:
□ 我已知悉幼兒園託藥辦法並願意配合。
家長簽名(全名) : 年 月 日